接到《关于调整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陕人社发(2015)52号)后,市建筑业劳动保险基金行业统筹管理处领导高度重视,及时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。指定专人负责,将通知精神迅速传达到有关企业,要求企业对符合增资条件的人员按照标准统计上报,对已经去世人员按照政策进行补发。经过汇总,我市共发放69名离休人员和13名去世人员(补发)基本养老金及补发一次性抚恤金差额共计80余万元。本月底,我处已按时圆满完成了此项工作任务。